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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0年3月18号入职试用期一个月(签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现在是2021年2月了,公司没有通知我续签合同,我还是正常上班,我是否有权力向公司要求双倍工资?

合同纠纷
2023-01-03 23:42: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合同中关于工作年限的约定内容呢
  • 你有没有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
  • 一、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自用工的第二个月到补签合同止,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三、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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