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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永昌县水利局的一名职工叫马明祥,今年43岁,我本人在1979年参加工作,国家正式职工,从1979年至今在永昌县水利系统工作,单位编制都在永昌县皇城水库管理处(事业单位编制),当时为了我的前程和待遇更好一些,1986年参加成人高考,考入甘肃省水利学校学习,入校前,原单位皇城水库管理处与水利局(均是事业单位)与我签约毕业后回单位,并连续工作十五年的学习合同,待遇按本单位大中专生对待(事业性质),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1989年9月我毕业后,被水电工程局要走,属水利局管辖。十五年来我严格按合同办事,可是水利局却莫名其妙的按企业职工对待,我上学以前是事业职工,有在事业单位签的约,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并明确了待遇(按本单位大中专生对待)。与我签约的皇城水库管理处与水利局均是事业单位,而我一直是事业职工,怎么成了企业职工,更谈不上事业单位签约的大中专生待遇了。我多次找领导要求解决我的事业职工身份和事业单位签约的大中专生待遇

涉外纠纷
2005-04-03 13:49: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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