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从西安某高校毕业进了西安某研究所工作。当初只签了一个毕业生就业的三方协议(校方、本人、用人单位各一份),协议规定我至少在该研究所工作6年,违约金为2000元。我们一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近半年来,我利用业余时间复习,考取了2005年的硕士研究生,并准备辞职离开本单位。可是2004年下半年,该研究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单方面规定,若我们在工作满1年未满6年时离开(辞职),需交纳2万5千元才放人。我若不交这2万5,单位就扣留我的档案,致使我考取的学校无法提档的话,我就既没有工作,又不能上学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