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安置房屋相应
合同时,应该在合同当中注明以下款项:
1、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人
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哪里(详细地址),安置房屋面积为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2、 付款时间与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买受人应将购房款(具体房款)交付给出卖人,该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多少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出卖人的银行帐户:开户行xx行,户名:
000,账号多少。买受人可现金支付给出卖人也可将购房款存入出卖人上述的帐户。
3、 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出卖人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买受人保管;
(2)出卖人应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所有。
4、
违约责任条款。
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