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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丈夫于2002年6月1日结婚,于2004年10月12日生一女儿,又于2006年年底离婚,当时口头协议他要7万元,其余全部都归我,其中包括3万多现金,1万多货(之前我们做买卖剩下的),以及一个福利彩票站.但是当时我们没有分,没多久我们又合好,但是一直没有办复婚手续.今天4月初的时候,一次吵架中,他说要是这回分,一分钱也不会给我.说是那些钱,有一部分得给他妈,作为这几年的生活费,结婚一年后我们便和他妈生活在一起,也没有说明一个月要给多少钱饭伙,但是他妈一没钱就会管我们要,一年多了给不了,也能给个2000左右块钱.在我们结婚期间,他的下岗还分了一万左右块钱,他说也得还给他妈,因为是他妈给花钱办的工作.这样东分点西分点钱就没了.我们之间有很多误会,很多结,不是一时能解开的,我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解开这些结,请帮办帮帮我,到底我该怎么做,才能使我们之间不会再有结,如果这些结解不开,我想知道以我们现在的关系,到底我们的钱应该怎么分.?当初的口头协议,许多朋友都知道,连彼此的家长也都知道,只不过就是没有落实在纸上,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应该有多少(现在他不承认当初的口头协议,也没有证据证明到底我该怎么办才能拿回我应该得到的)如果拿到,应该拿多少,如果拿不到,我该怎么做?我们的钱都是婚后挣的,当初结婚的时候手中只有6000元, 请各位给一个明确的答案,

婚姻家庭
2007-04-24 09:43: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明确的答案要看你与对方各自的证据后才能做出。
  • 诉讼应该是你最好的选择,可委托律师代理
  • 如诉讼,我胜诉的机会会有多少,因没有有力的证据,当初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时,只是口头协议,现在没有证据,他要是不承认的话,就什么证据都没有,人证也没有,当时知道我们离婚而且怎么分财产的只有少数几个人,包括他的母亲,及姐姐,我的父母,及几个朋友,如果他们不做证的话就什么证据都没有,那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找到对我有利的证据呢?
  • 如果是动产的话,要看目前是否还存在,没有证据证明,现在要主张,难以胜诉。
  • 通过诉讼拿回你应得的
  • 可以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 证据的采集应该考虑结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从实践来看,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有可能亦可自学法律。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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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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