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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在离婚前(2017年6月)在农行借贷十万,本人并不知情,2019年6月农行起诉前夫和本人(原因是本人签了共同还款协议书),我没有签字,因为当时并不知道前夫借贷,但农行说我签了。关键是此案审理时本人并没有收到传票,也没有任何短信电话通知本人,然后突然前天一早微信零钱就被冻结了1105元,打电话咨询后才知到有这个案件,说前夫2019年4月断供(此时已经离婚快一年),因此农行将本人做为第二被告,之前农行也没有任何电话和信息通知我。

民事相关
2021-01-25 0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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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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