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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男朋友都是有正当职业的人士(我在北外念书,我男朋友是一家比较大的公司里做广告的),今年2月21日我们一同在厂洼小区租下了一个三居。当时和房东欠合同的是我和一个女孩曹某,因为房东要两个女孩跟他一起签。我和我男朋友把这个房子又租给了几个女孩,赚了些小钱。当然我也算是住在里面,所以应该不叫转租,而叫合组。 我们的这个房子都是有签合同的,租我们房的人都要交6押一,曹某住在单间,但她说她家里有点困难,和我男朋友又是朋友,就只给我们一个月的钱,连押金也没有。但是我们签了合同,要住半年且交6押一。 到了3月21日,曹某的一个月正好到期,我给她打电话让她准备钱,她也同意了,21号--23号之间,屋里的热水器,抽油烟机均坏了,我们也在尽力维修,23号我去找她拿钱,她一开始说她爸爸26号才能给她汇钱,所以我们就签了欠条,说是“2005年3月26日前须交清房租及押金****元,其中押金为***元,若逾期不交,则需赔偿2个月的房租做赔偿金。”她当时也很痛快地签了字。可不到10分钟,她接了个电话,然后就反悔了,态度也很不好,她耍无赖的问我们凭什么说她签了半年的?我们拿出了合同,她才不说话。又说不同意欠条上写的内容,她想26号交我们3个月的,然后4月21日在交我们3个月的(其中一个月是押金),我们当然不同意,因为从3月21日到3月26日等于她都是免费住的,而且从3约3日开始他的水电煤气电话座机费都没交呢。可是她就摆出一幅不合做的态度,说就按她想得办,当时屋里的女孩都在场。 后来我们又签了一份欠条。上面说“26号给我们5个月的房租,然后4月21日给我们一个月的押金”她也签字了。并且当晚给了我们300元。 25号我放学回来,发现她人早跑了,屋里她的东西也都拿走了,我打她电话,给她发短信,她都不回。 听屋里的女孩说,她走前说26号回来找我,所以我又等了她一天。这期间,她总是关机,但是她一开机我就给她打电话,她不接。 27号早上,我打她的手机接了,是个男生,自称是她们学校的老师(曹某在北京西直门一所服装学校上学,是那种交钱就能上的,不是考的),跟我讲世界上所有的欠条都是无效的。我问他姓什么,是教什么的老师,他不说。 27号下午,又是一个女的自称是她学校的招生处老师给我打电话,说28号会找曹旭,我们,学校,三方当面协商,我同意了。 28号上午9点左右,一个女的给我打电话,说是她们学校的校长,跟我说:1,我们的合同和欠条都不合法。2,曹某并不欠我们钱,因为她住了一个月,给了我们除了一个月房租又给了300元。3,曹某在北京,而并非北京人,所以学校可以出面解决。(但是,我知道曹某在北京有亲戚的。但是她的亲戚从来没有给我打过电话)4,曹某谎称当初是在我们的威胁下,她很害怕的情况下欠的欠条。(当初大家都在,我可以找出证人证明我们根本没有威胁她,恰恰相反,她的态度十分恶劣) 我声明,要谈可以,但要大家当面谈,因为电话里并不能证明她校长的身份,对方不同意。

合同纠纷
2005-03-28 14:04: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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