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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装修公司签订半包装修合同,该公司派其公司工程部工作人员余某(外地人)负责我的房屋装修,现欲制作柜类,因我时间不多加上对该公司和对余某的信任,我委托余某帮我购买板材等材料制作柜类,并向其付清板材费用转交给供货商以便尽快发货打柜、尽量在年前完工,但余某未转交货款而是携款离开当地,我知晓后向该公司了解反映了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但派出所工作人员说因金额低不能立案,但可以向该装修公司进行赔偿,该公司表示他们只负次要责任且没有赔偿的意愿。请问我可以找该公司进行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1-01-21 13:09: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受委托人在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时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合同分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两种。赔偿责任也依委托合同的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两种不同形式的委托合同的赔偿要求是不同的,有偿委托合同,因其委托人支付了报酬而要求只要是因受委托人的原因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委托人都可以要求受委托人的赔偿,而无偿的委托合同,必须是受委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委托人才能要求赔偿。《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二项还规定了“受委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损失。”这种情况不管是有偿委托或者无偿委托,只要是超越权限造成的委托人的损失,受委托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 装修合同不支付装修款或者拖欠尾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起诉对方,如果没有遇到仲裁可以直接起诉,有仲裁条款可先进行仲裁,涉及数额较大,最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的话,那你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生活中如遇到合同纠纷,应尽快委托律师合同纠纷才能快速得到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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