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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社区办理生育证明的时候,无缘无故户口里多了一个女儿,该怎么去销户

婚姻家庭
2021-01-22 06:45: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再生育证需要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下面,关于办理再生育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再生育证的流程:   1、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   2、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其他人员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根据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1﹚病残儿医学鉴定需市生殖健康中心鉴定证明。   ﹙2﹚批准收养的证明,收养前有无生育能力鉴定结果。   ﹙3﹚离婚证或判决书。   ﹙4﹚丧偶放须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5﹚双方为独生子女,必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农村男到独生子女家必须提供户口薄。   ﹙7﹚烈士证及烈士独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等甲级以上伤残证件。   ﹙8﹚其他证件复印件。   ﹙9﹚女方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 生育证办理程序:
    1、申办人先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两级婚育情况证明样本,女方回原籍出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
    2、申办人凭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同时带历次离婚证和加盖查档章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男方存档处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女方原籍出具的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申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男方单位在《生育服务证》上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男方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居委会章);
    3、申办人持盖章后的《生育服务证》和其他必备材料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
  • 1、应向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申请开具,办理时:应由申请人带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符合要求的照片等,亲自向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如:妇女主任等)申请;
    2、在申请人已经生育子女的前提下,还应该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3、在当事人是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参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四条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第五条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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