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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号在武汉一家公司实习至12.18号,上六休一,实际工资平均130一天,1月收到12月工资750,问老板工资怎么发的,老板说我们未满15个工作日按一天50算,当时去公司没有说这个,并且签的劳动合同上也没有,并且我算了算工作日满了15天,这种情况公司算违法吗?有15个工作日这个说法吗?我该怎么解决?

劳动纠纷
2021-01-18 19: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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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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