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苏州科技大学天平校区(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学生此学校性质是名办性质!2004大学三年级当时由于学校的种种欺骗行为以及自己的经济情况所以大学三年级没有交学费(合计14600元)!大三一年生活原因在苏州本地打工,基本没有上过什么课!累计课时不到5个课时04年7月时由于参加工作离开学校那是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准备于今年5月左右去学校办理退学手续,我先让原来同学尝试办理退学手续,但是学校说因为我没有交清学费不给我办理退学手续。不给办理退学手续也就是户口不能签离苏州。我认为学校没有这个权利因为学生交不起学费而不让学生退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