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5年结婚,因为当时落个城市户口很难,正好当时父亲曾经给老家的小妹通过关系弄的一份城市户口,但后来妹妹也没有用,还是用的她自己以前的农村户口,所以这份户口就成了空户了。后来,因为妻子是农村户,正好有这么个户,所以就用了,但妻子的名字也跟这个户口上叫了,和她的真实的姓名不一样,而且结婚证上也是这个假的名字了。但在家里我们都还称呼她真实的姓名。后来,因为在参加工作时,单位要身份证,为了叫自己真实的姓名比较顺口,就把妻子家乡真实的户口也迁到了我们所在的城市了,这样妻子就有了两份不同的户口了。我知道这样已经可能触犯了法律的,但我还是想通过正确的途径,使用真实的户口,不知道如何解决,请朋友给予指点?这里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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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咨询当地的公安办证中心,一般来讲可以注销假的户口,但也可能带来一些麻烦,如这10年的档案都用的是假名字如何更改?还有如果买了社保之类的,要更换名字可能也比较困难.诸多方面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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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