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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企业交的职工医保,后来没在厂里干了就自己交的医保,现在我到外地打工企又开始给我交职工医保,可是我家里的医保没停,今年1月扣了我一年的医保钱,请问我可以要求退回吗

劳动纠纷
2021-01-18 19:50: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可提供的保障包括平时正常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大病救助需要在普通医保上另外加保的。大病是没有费率的,全都由个人承单。医保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和员工缴纳而形成的个人账户余额,在个人就医期间的花费首先会用到这部分;另一部分是社会统筹部分,即个人账户余额使用完毕后,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即报销起付线)后的其他医疗花费由社会统筹支付,也就是医疗报销部分。
    一般来说,医疗报销费用 = (甲类药物费用+乙类药物费用的90% - 当地报销起付线)* 报销比例
  • 公司不给员工交医疗保险可以吗?
    公司不给员工交医疗保险不可以。
      《社会保险(放心保)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指的是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我国已有很多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国家鼓励有充足能力的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跟基本医疗保险组成完整的个人医疗保障体系。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要形式有:  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  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  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规定是: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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