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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5年了未达入住条件)可以领钥匙.但是拒付违约金.我是领钥匙后起诉还是先起诉好.有影响吗

房产纠纷
2021-01-13 17:43: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起诉即使赢了现在也是很难办的,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的介于您案件的复杂情况建议您还是在当地找个律师进行当面咨询而定还可以全权的委托律师帮您直接办理为宜
  • 房产诉讼的一般程序:
    1.立案: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3.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4.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5.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
  •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择一金额较高的要求开发商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的选择如下:
    (一)行使合同解除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择一金额较高的要求开发商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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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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