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2002年在某房产公司购买住房一套,办理了按揭贷款。因为得知不能办理房产证,2003年7月我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开发商退还我首付款,并在退房协议中约定按揭的部分由开发商负责偿还,但未约定具体偿还时间,也未约定是一次性偿还还是按月偿还。2004年7月我偶然得知,开发商又将我原来的房产卖给他人,开发商也并未一次性偿还我的按揭贷款,而是由现在的买房人用我在银行开立的还款存折按月偿还(新买主何时用我的存折还款我也不知道)。得知此事后,我与开发商交涉了半年,开发商承诺由他们一次性还清我的按揭款,但一直以种种理由拖延。 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了目前复杂的局面,涉及我、开发商、银行和那套房产的新买主。因为贷款未还清,我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钱没办法要回,更严重的是,万一开发商倒闭或者新买主不还贷款,银行还是要找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