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我于2004年11月12日从我上家房东(她也是从别人那租的)处租得松江大学城店铺一间,合同期限为3年从2004年11月12日至2007年11月11日,交六押一,违约责任赔付两个月租金,后来在去年12月,由于本人经营不善,就停止营业至今,现在我不想继续合同,就同房东商量,我愿意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责任金,要求房东退回押金,可房东不愿退钱。

涉外纠纷
2005-03-16 18:29: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