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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
2021-01-06 10:16: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连带责任的话基本上来讲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啊,只要你被年代人其中有一个付款的,你都要替他还的,那么具体情况要看你具体案情了。
  • 您好,需要提供您的联系方式
  •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连带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不可分有性质不可分和意思不可分,性质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不可分割,如分割就会损害其价值;意思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虽属可分,但依当事人意思而定为不可分。
    当然,连带债务的不可侵害性也不是绝对的。债务不可侵害性是对责任人而言,对责任人具有约束力,而债权人不受这种约束。当债权人允许责任人分担债务时,这种不可分割性便不起作用。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连带责任的主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最普遍的客体物又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在经过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什么是连带责任了吧。而要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必须要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行。
  •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你的合同是什么情况吗
  • 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分析,连带责任无论可能基于合同约定,也可能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其产生的基础有可能是合同、侵权等等,不能一概而论
  • 请告知具体事情才好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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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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