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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房子,2017年10月入住,我们小区从2018~2019年度开始按热量表交纳取暖费,由于我家的计量表是坏的,至今仍按面积交费。看到别人家每年都能退一、二千的费用感觉不公平,供热公司说今年才移交的供热管理,移交前的事找开发商。我应该找谁?怎么找?谢谢

损害赔偿
2021-01-05 1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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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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