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是一家大公司政工单位的职员。我想咨询法律方面的一些法规问题,涉及到的法律有税法、公司法、新闻出版法以及与经营、广告等相关的法律。以下事实可能是法律方面的难点和盲点,但也是市场经济里较为普遍的违法现象。此贴在很多网站发布均无人释疑,可能是现行法律也难分界。 我们公司是一家近两万人的国有大企业,在大城市里,算上家属子弟和退休职工近十万人。公司的报纸辐射有十万人口,这样一家性质属于内资的企业报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正是这样报社领导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想起了利用报纸社会影响的发财之路,94年开始在公司报上大做广告,还特意抽调两人专职跑社会揽广告业务,并规定每人每月必须完成两千元,报社其他人都可以揽广告,老总也亲自跑市场。到现在报社已经得到纯收入一百多万。十多年来,报社的广告收入从没有交一分税,报社也从没有向国家交一分管理费包括交向新闻出版署的从没有因广告发生过关系。当然报社也曾经想“明媒正娶”地从事广告业,但都未能如愿,国家有关部门一直不批准报社的广告业务,也不承认本企业的报纸为在社会发行的新闻报,也就是办报非法,但企业坚持要办报,最后来了个“曲线救国”,在省新闻出版登记为“内资”,也就是“内部资料”报,而报社领导仍坚持广告业务,市省级的新闻出版署一直干涉和反对这种非法行为,报社就一直大胆妄为地进行了十多年的广告业务。

公司企业
2005-05-31 16:36: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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