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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3月7号和房产中介签订合同,付了定金1。1万,购买一套房子,3月8号签订买卖合同,付了首付10万元,均有收据,3月10号我不想要该套房子,找中介商量,我的主意是房东可以高价(目前在涨)再次卖掉房子,中介也从超过的部分中和房东分红,在保证中介和房东利益不损害的情况下,全额退回我的中介费和首付。而且,如果在3天内无法卖出,我就会买下房子,这样保证他们2方利益无论如何都不受损失。但是,房东为牟利,要求我如果他的房子再次卖出,我得付6600元,卖不出,我就买下。当时,我知道一定能高出现价卖掉,如果我不答应,他们就不帮我这个忙,于是,我答应了,但心里觉得很冤,他们2方不但多赚了钱,还不忘黑我一把。我们在原来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又签这样一份当时自己打印的协议: 双方(我和房东)友好协商,自下次合同签订(指房东再次签),上次合同自动作废(我和房东之间的)。同时他们返还我105000元,其中6600做为违约补偿。现在房东又和别人签了买卖合同,我们的合同还在中介那里,而且中介和房东都赚了不少,他们通知我明天去取部分我交的钱。我的问题是,我想将钱全部拿回,因为他们的利益均为受损,而且都赚了,我没有必要付他们钱。房东和中介一方2签,只要全额退我的钱,我就不计较,负责现在2个合同都是生效的,尽管有第二分协议,但是第二份协议中没有违约责任,也就是我可以违反第二协议,要求我继续买房子。这样做能行吗?

其它综合
2005-03-14 20:45: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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