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在偏僻山村,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网。96年我高考后(当时我19岁),我的一个老师三番二次跑到我家来跟我父母说,希望通过他的能力帮助我拿到录取通知书。当时我们一家对这个老师感激不尽,都觉得遇到贵人了。后来我收到一个大专的录取通知书,家里的经济困难,这个老师又好几次跑到我家里来劝我父母千万别耽误我的前途。他游说我父母好几天,希望我们能接受他的帮助——借他的钱去交学费。最后我只能向他借了一笔钱交学费。当时我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也没给他写任何借条。二年后他开始写信向我表达,希望我毕业后回去跟他结婚。我当时马上谢绝他。此时他才露出无懒的嘴脸。他逼我按他的要求写一张借条给他,并威胁我说,如果不按他的要求写,他会不择手段到我们村里和学校里搞垮我的名誉。当时他多要了二千元钱,我父母很胆小怕事,所以为了息事宁人,我按他意思写了一张借条。毕业后,我一直在外地打工,所以我只能寄钱回去给我父母,叫他们帮我去还。(我父母和他写了一份关于同意让我父母替我还钱的协议)终于在去年把所有的借款全部还清,当时他给我父母写了一份注明我父亲已经还清所有借款的收据,并按下他自己的手印作为证据。今年我回家过年,大年初一他们夫妻俩就到我家里来闹。声称当年我高考完后他帮忙找关系时花去了8000元钱。现在他要我偿还给他这8000元钱。并且他说我作为当事人,每次还钱时我都不在场,欠他的钱都不是我自己去还的,所以他写给我父母的收据都是无效的。

刑事案件
2005-03-14 18:12: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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