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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怀孕不请假直接不来上班了了 公司可以辞退吗

合同纠纷
2021-01-06 15:41: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   按规定员工怀孕后,除非其犯有法定的过错,否则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因为怀孕属于员工私事,所以有些公司可能根本不知道员工怀孕,刚好辞退了对方,那么就需要确定接下来的处理。
      按规定,公司不得随意解除怀孕女员工,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如果公司违规辞退女员工,将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且,支付赔偿金时是按照以下的标准二倍:
      1、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
      2、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辞退怀孕女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公司应该恢复跟员工的劳动关系
      2、续签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3、接受赔偿金的,需要退还给公司。
      另外,女员工被公司辞退后,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按要求支付赔偿金,这点不受限制。
      最后,相对于其他员工,怀孕女职工行动力较弱,并且一旦进入分娩期,公司需给产假修养,那么所在公司可能会有人才流失。所以,有些公司便会以不知情等辞退女员工,严重伤害员工的利益,因此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现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依法先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没有效果或者效果不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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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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