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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有一间9平方米单位福利分房,没有买下,他已过世。我们姐妹和小孩都享受福利分房。亲戚和朋友名下没有房,可以继承享福38平方米的拆迁款?谢谢!

继承
2021-01-02 07:00: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职工通过福利分房得到的房屋不是产权房,职工对于福利分房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职工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购买福利分房的所有权,只有这样的“公房”是可以继承的。  职工一直未买下福利分房的产权,直到去世他都是承租人而不是所有人。《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的承租权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那么公房也就不可能是“遗产”。既然不是遗产,那么职工在遗嘱中的对福利分房的处分也是无效的。职工死后这套房屋的承租人并不会因遗嘱而转变为继承人的财产。  那么遗嘱的继承人是否对这套住房没有任何权利了呢?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配偶享有在职工去世后仍然在这套房屋居住的权利。配偶和子女都可能成为房屋的承租人。
  • 福利房如果已经买断产权、拿到了产权证:子女就有权利继承。 但如果还没有买断产权,没有产权证,房子的所有权还属于单位,这房子就不是职工的个人财产,子女不能继承。但如果子女是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且与父母生前共同居住,也有可能取得继续居住的权利,但能否继续居住,取决于单位,请找单位领导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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