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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法律规定结婚年龄

婚姻家庭
2021-01-01 01:44: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了\\“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也规定,\\“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通过关系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婚姻,是否有效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r\n如果在申请离婚时有一方或双方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就应该按照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无效婚姻处理,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申请离婚时双方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就应该按照司法解释一中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具有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关系,申请离婚按有效婚姻来进行处理。
  •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是不能结婚的。未成年人之间或者未成年人与成年人非法同居,是违法的。
  • 不到结婚年龄,不可能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不成立,属于同居关系,因此没有婚姻,也就无需离婚。对此,《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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