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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我违约,签的一年的,现在只住了半年,押一付三,合同写的是提前30天告诉房东,提前7天搬走。但是我没有提前30天告知,我现在提前10天搬家,提前了11天告知,因为很临时决定的搬走。水电费燃气费都是正常退租会退的,但是现在里面有预存的200因为我违约也不打算要了,押金的一个月也当违约金给她了。可是她现在意思是,我除了把押的一个月押金给她,还要让我再支付20天的房租,因为我没有提前30天告诉她,只提前了10天。所以让我再补20天给她。等于说我几乎是搬家要赔两个月的租金。这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0-12-28 1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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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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