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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现在已经辞职几年了,现在自己买,社保和医疗保险,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劳动纠纷
2021-01-01 03:55: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第14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可以提取养老金:1、缴费本人死亡;2、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3、缴费本人移民。
  • 社保卡和医保卡不是一回事,二者有以下一些区别:
    概念不同。社保卡就是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账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功能不同。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功能,还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例如领取失业金等等。但医保卡仅限于医保功能,只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发卡部门不同。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而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安全性能不同。社保卡有较为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安全系数较高;而医保卡则没有这种管理体系,安全系数较低。
  •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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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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