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晚,我在我亲戚开的饭店帮忙服务,突然有一伙客人拒绝付饭钱(以错误理解饭店优惠信息为理由),同时动手撕砸饭店门口的宣传物品,我出面劝阻,被其中3人围攻(共5人),后110赶到,事态平息。调查得出该伙人为酒后闹事。我被围攻后,被送到苏北医院,检查出腿骨骨折。后由扬州市法医鉴定为轻伤(由鉴定书)。从被围攻至今,我一直在家修养,因医生要求3个月后才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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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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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