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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从超市拿东西总金额不超过300元,能否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其它综合
2023-01-08 12:23: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超市拿了东西处罚如下: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您好,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情节轻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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