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侵入他人住宅四个月,被判罪名成立,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现已终审判决。请问:情节轻微的依据是什么?四个月的时间还轻微么?此案如果申诉应注意那些问题? [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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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轻微一般是从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危害后果等方面来判断的。
不知道你所说的申诉是指被害人申诉,还是被告人申诉?申诉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导致案件重新审理。你可以参阅一下本网站“普法大学——刑事诉讼类法律知识“中有关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有很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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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受害人申诉。受害人不明白,被迫离家避祸四个月,为什么还是情节轻微,为什么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如此判决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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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节轻微”法律上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由法官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并结合行为人犯罪因素来认定的,这实际赋予法官自由裁量的量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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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