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一件非常急又麻烦的事想尽快得到您的帮助,我父母给我们姊妹四个留下64.2平方米的两间私产房,70年代初父母相继去逝,77年我妹妹租出一间给她的同事居住,78年我大弟以120元钱的价格卖给了那个承租人(我妹妹的同事),并要求我弟弟写了愿意出售于他的合约,在没有经过我们姊妹商量同意就卖出了一间房子,但房子的产权证至今是我父亲的名字,时间过去二十多年了,这个合约在法律上生效吗?有法律效力吗?现在房子拆迁,对方也没有来找我们,而去找了拆迁人,因此拆迁人说我们的房子有纠纷,可能要减少安置房的面积,并不给办理任何手续。谢谢!

知识产权
2005-03-07 19:39: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发生纠纷的消费者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消费者维权 968
我继承的房子可以过户我的子女吗
民法典 3666
我继承的房子可以过户我的子女吗
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单方离婚程序
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法律权益
1370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8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0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