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高三学生,今年18岁.在05年1月22日晚7点20,晚自习后,和同学在学校打篮球时,因双方抢球时不慎踩在同学脚上,致使同学摔倒,右手撑地时造成右臂和右腕两处骨折。由于当时并未察觉,所以不知此事的严重性。24日到了学校后,我立即找到他,要求带他去看病,他却一再说自己没事,所以我就一直没有和家长提起此事。过了十多天,他因为实在忍受不了手疼而耽误了期末考试(2月1日),他的家里人才知道,而后家长才带他去医院检查。到天津市第一医院(骨科医院)检查后,主任医师提议让他住院做手术,由于他的家人怕影响到一百多天之后的高考,就没有采纳医生的建议。然后家长带他去了一家私人医院,想保守治疗,打上了夹板。之后到了2月14日,我们因补课提前开课。这天他的家长来到学校通过老师通知了我并让我将此事转告家长。这时我们才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晚上我母亲与他的家长通了电话,我母亲向他家长提出要去他们家看望他,并协商如何处理此事,但是他们婉言谢绝说“不严重,只是让你们知道这件事,过几天复查后,可能就好了,我们就不会在找你们了”,后来我们又多次找他们要地址,他们都坚持不给。等到3月4日他们又去医院拍了片子复查,发现治疗失败,必须住院做手术(需住院三个月)。这时,他家正式通知了我的家长,我的家长立即赶到学校并提出双方家长于3月7日一起带着我的同学多跑几家大医院会诊,看看采用哪种治疗方案能尽快恢复,减少痛苦。今日(3月5日)我母亲再次给他家打电话,提出要去他们家看望他,但是他的家长却说“看望不看望是小事,关键是后面还有很多事要一起承担,如住院的费用,上学复读的费用等等......”。说到这,我的家长感到十分茫然,不知要如何解Squall天津市八十二中学校内

涉外纠纷
2005-03-07 15:42: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