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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未签订任何合同,十月中旬入职,十二月初离职,工资+车补2680元,这是当初谈好的,10月份的工资也是按这个标准给发的,然后今天给我发11月薪资的时候,给我发了2000+100,说我底薪2000元,我问怎么回事,负责人告诉我这是他们四位领导11月开会的时候决定的,我在职的时候没有收到任何书面以及口头通知,我对这个结果表示不能接受,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3-01-08 2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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