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碰到这样一个问题:我于2002年4月15日进入杭州某公司工作,在2004年之前一直没有签立过劳动合同.但是在2004年某一天(不好意思不记得具体日期了)公司领导突然拿来一份合同让我们签,说是为了公司的年审.签定时间是从2002年6月19日到2005年6月18日.然后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一份.现在我想提出辞职,但是合同上只写明了公司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而没有说如果我们要提前解除合同的话应该怎样,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话是不是可以在一个月之后自动离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