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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8月份受了工伤,受伤以后厂里送我去了医院,被诊断为:左手食指指甲掀起,中指骨折,环指断离,经过治疗断离的环指已经接上了。治疗期间所有费用由厂里支出。《我们厂里有保险》并在我病假时每天有25元生活费。我一共休息三个月零六天。伙食费是我自己付。住宿在厂里宿舍。之后经过受理,认定,签定被评为十级伤残。厂方负责人说;我可以得到12000元保险金赔偿。这件事情就算完了。可是我觉得应该不止这些。我也找了劳动局,由于我当时治疗时所有资料都被厂方保管,如病假单等都不在我这里,没有资料,劳动局也没有表态,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医院是否会补开?而且我现在的健康状况也不适合再留在这个厂里工作,我已经决定辞职,我是否还有一些补助?我受伤前一个月的工资是2460元。平均工资也是2300左右,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07-05-05 19:27:3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谢谢名位律师的回贴。我也找了律师,具体回复是:1、你不具有上海户籍,属于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范畴,因此是一次性赔偿。上海地方性法律规定十级伤残的除医疗费外的待遇为12000元,没有“再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说法。 2、只有买社保的人发生工伤后,才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说法。
  • 我发出了好多贴切子,也没有律师回答.
  • 我姐夫也是和你一样的,可能还严重些,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才好,漫漫得找点有关这方面的信息吧,我只知道要想维权,首要条件是找好证据,这样的话可以使你在维权的道路上少走些弯路,其他都一慨不知了,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 你可以主张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肋金,单位若拒付可仲裁解决,你可以打赢官司
  • 因该是你的工资2300*11个月=可以拿两万多!

    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可以申请诉讼
  • 伤残赔偿金按规定支付,厂里说法是正确的.
    如果辞职,可以获得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肋金,其标准按你所在省市标准计算
  • 别人说没有,法律上规定有.
  • 其实你们完全可以请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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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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