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根据劳动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劳动者自动离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3、用人单位的损失不仅包括劳动者培训的出资,还包括因劳动者辞职造成的其他损失;双方约定的赔偿金10万元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且签订该协议时并非显失公平,所以用人单位的请求往往能得到仲裁机构或法官的采纳;当然你可以对方请求过高为由提出抗辩,是否采纳,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4、你的情况特殊之处在于你不是从原单位直接辞职的,而是从新的合资企业辞职的;但合资企业有原单位的投资,你的辞职与原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新老单位能共同提起仲裁。5、以上是律师从法律角度所作的一个预测;实践中因仲裁、诉讼程序较复杂且一般劳动者无支付能力,用人单位往往不采取仲裁、诉讼的方式,而是采取扣留劳动者档案、不予办理工作关系转移手续等方式给劳动者带来麻烦。当然那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