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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提前书面申请离职的,公司同意了。现在就是之前跟公司签了合同,说没做满一年要扣保险费450和工作服费300。这样扣合法吗,可以劳动仲裁吧!

其它综合
2020-12-09 12:46: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仲裁,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与经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通常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当事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仲裁当事人既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是仲裁协议中的人。
      仲裁当事人主要有三种类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这类证明文件有两类。一是发生委员或造成经济损失、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证明材料及文件。一是请求的法律法规文件。
      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案件的性质提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证据:如质量检验报告、化验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 不合法如果没过度用期是不能扣的。
  •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6.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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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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