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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死后 已死子女的子女还有继承权

继承
2020-12-10 10:58: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去世其子女有没有继承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权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如果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只要在老人意识表达清晰,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那么该遗嘱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对老人所立遗嘱进行公证如果,老人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孙子女可以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分配进入法定继承分配程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为说了,在老人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孙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且未提及分配给孙子女,那属于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叫代位继承,即老人的子女在老人生前过世,这种情况其子女是有代位继承权的。
  • 您好,孙子女有继承权,法律上叫代位继承。
  • 按法定顺序处理有继承权
  • 可以代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 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所有子女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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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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