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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如父母已去世,兄弟有两人,家里有一栋房子,还有一块几十平的房子,父亲生病十几年,小儿子在别的城市同个省生活,一直没有来照顾过他的父亲,也没有探望过,不闻不问,家里的事情都是大儿子一个人在照顾,还有各种人情世故都是大儿子在操办,等父母去世后,小儿子才回来,小儿子要求分家,父母生前也没有留下遗嘱,住的这栋房子也是大儿子建的,地皮是父母买的,请问下小儿子有权利继承吗?

继承
2020-12-03 10:05: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划分继承遗产的比例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你们的房产正是在谁的手上
  • 您好 需要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专对性的帮你处理
  • 建议让律师介入,利用法律手段为您争取您的继承权
  • 根据您的描述,对于父母,应该是哥哥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而小儿子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是符合继承法十三条规定,该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能举证证明儿子是在主观上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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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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