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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目前已经11月底了 发现公司6至10月份 共5个月的社保都没有缴纳 算违法吗? 还有就是我个人工资扣税276元 但是国家个人所得税上面显示只扣104块 这是正常的吗? 还有 劳动合同上所写的每月25至28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 但是公司每个月都会拖欠5到15天不等 才发放工资 有时上上个月的工资到这个月10号左右才发放。这算违法吗? 还有 我正常上班是六天8小时 公司另外要求我24小时待命 如晚上或凌晨我拒绝去加班的话 公司会对我进行罚款。 这算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0-12-03 04:28: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扣除应当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之后,多于3500元的部分。按《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应有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工资收入,扣除应当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之后,多于3500元的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 您好,请问您有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当中内容是怎么样?能是否有相应的员工手册呢?员工手册当中是怎么具体情况可以跟我说明一下?如果对方有存在违法的行为话,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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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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