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牲较小利益而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
举例:你遇到一条狼狗正冲向一个儿童时,这时的你在情急之下捡起路边的一个店铺的钝器向该只狗打去。致使该名儿童幸免于难,这时构成“紧急避险”,虽然你对他人的私人财物构成侵权,但是却可以基于紧急避险而免责。
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