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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村民小组承包的土地,村民来破坏是违法行为呢!还是违约行为

房产纠纷
2020-12-02 07:52: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  (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这里的“村”指行政村,而不是指自然村。如果村有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如果村没有集体经济组织,则由村民委员会发包。  (2)依法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内拥有该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这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相当于原“生产队”的层次,是村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如果由村民小组使用则由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民小组。如果是由村内两个以上村民小组使用的,则分别由村内该土地使用者(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  2、土地承包的种类分两类,一为集体土地,二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条件是,该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具备该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并且该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时才允许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5、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   所谓房地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土地管理法》第69条使用了“土地违法行为”、第66条使用了”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等表述。  房地产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多,包括;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行为;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行为;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行为;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行为;等等。  有些违法行为同时违反几种法律规定,处理时须同时适用几种法律。比如,国务院1996年5月8日《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指出:“对滥占、闲置城市用地的,依照《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从严查处”。  有可能违反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主体也是多样的:  一是与房地产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例如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此时,该村民、该企业即构成违法主体。  二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乱收费,以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此时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即构成违法主体。  三是其他违法主体。例如房地广行政主管部门之外的其他行政机关以出认人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某公民阻碍土地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此时某行政机关、某公民即构成违法主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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