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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设立的中外合资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是什么?

公司企业
2020-12-01 17:47: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满足条件: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规定,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作出这样的限制性规定旨在防止利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3、出资要件方面  《合伙企业法》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4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名称要件方面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是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依《合伙企业法》第6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 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一)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   申请私营合伙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4、全体合伙人的职业状况承诺书;  5、从业人员名单;  6、出资权属证明;  7、合伙协议书;  8、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  9、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11、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含信息表)。  私营合伙企业注册步骤:  步骤一、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  步骤二、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三、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步骤三、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步骤四、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步骤五、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步骤六、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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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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