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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工作中打混凝土死亡,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20-11-26 08:04:49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工亡待遇计算参考
    你父亲属机关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其死亡若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6月×当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40%(按月享受),(2)其他亲属: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按月享受)。【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这个有根据城镇、他的工资、被扶养人等综合判断。具体可面议,请提前一小时联系
  • 可以要求雇佣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你好,你可以详细的述说您的留言
  • 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起诉索要一次性工亡赔偿金等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
  • 按正常的劳动关系赔偿
  • 现在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详询律师处理,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 死亡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工伤待遇。
  •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计算相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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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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