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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5年毕业,因急于工作,草率找了一个单位就到成都上班,97年外出打工,档案一至没着落,发了很大的精力找,已查到档案被民政局的一位同志签字提走,我跟那位同志联系过,她开始不承认,后来承认了,叫我去找成都的单位。成都的单位已不存在,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婚姻家庭
2005-02-27 18:56: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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