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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4在北京一家口腔门诊入职并试用,担任口腔医师一职务。28天后负责人觉得工作能力及态度佳进行转正,7.5号签定转正合同,为期一年。到9.24号突然单位以自己发展方向及负责人怀孕 将我劝退,并且同天签离职合同双方一致认为工作到10月底 口头和书面均有。 10月1号到31号工资,单位不发放。并说我没有法定假日日,和病假。10月6.7.8.9.10.26.27.28.29.30进行上班。原来负责人承诺15号前 18号 等发放,才给4000元。说我不可以调休。不给法定节假日。我们一直是10号发工资。但是到现在一直在拖拉 甚至微信电话均不回复。她把我的证书原件丢失,现在虽然补办我是否可以要求损失补偿? 试用期薪资1万,交通补助300。试用期期后一样基本工资1 万。 现在我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赔付我基本工资一万,法定加班工资*2,及病假工资*90%,合同毁约经济损失50*(一个月工资一半,工作不足半年) 及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50%~100%。

合同纠纷
2020-11-24 14:53: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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