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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省吴桥县人,在2002年再天津打工,因为打工认识了河北区的李哥,他是天津铁路北站电力的,当时他主要负责监管电力工程的质量,我和他认识以后,他帮忙介绍我又认识了一位承包当时电力工程的老板,这个老板姓王,我再老家找来几位朋友,于是我就又承包了王老板的工程,当时我和李哥关系挺好的,再说是国家铁路的工程,于是就粗心大意的没定合同,可是就这样一直干到2002年的腊月,工程也竣工了,其中只给过我两千块钱的饭钱,就没有在给过我钱了,工人的工资全是我在老家借的,我打电话他就告诉我钱还没有下来,一直这样拖,拖到现在了,可是还不给,我到底该怎么办呢,我当时干活的时候每干一户,户主都签的有字,但是签的字具我都上交了,只有现在还记得当时给谁家干过活,地址还记得,我这样的情况还能要来钱吗,又快过春节了,回家朋友们的讥笑,让我都不愿回家了,我该怎么办呢,求求刘 律师帮帮我好吗.现在一共还欠我一万一千多块钱,我还能要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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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8 07:50: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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