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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工伤死亡,现在要赔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20-11-18 19:17:0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63岁的人已经算是退休人员了,但是退休人员往往可以返聘,如果退休人员有很强的能力的话就是一种资源,如果返聘人员在工作当中死亡了也需要得到赔偿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返聘人员造成工伤死亡的赔偿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进行,因为返聘人员和公司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这个时候的的赔偿就不会按照工伤赔偿进行,但是会按照其他标准赔偿
  • 你好,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这个数据直接影响工亡待遇。因此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20=847180元。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
  • 你好,具体可以来进一步详谈
  • 具体情况怎么样,现在是有什么诉求
  • 您好,63岁超过劳动法保护了,应该是要走人损
  • 你好 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 你好,赔偿的的数额需要根据受害人情况计算
  • 现在超过60岁属于劳务关系了,具体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
  • 你好,可以帮你争取按照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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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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