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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跟一个朋友签了一个借款合同合同中有约定:借款日期2017年6月24日起至2017年12月23日止,此合同是在2017年6月24日签订的。由于当时没印泥我俩都只在合同上面签了字,并各自手写了身份证号码。 我想请问 1. 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2. 到现在已经是2020年11月了 已经过去了三年多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债权债务
2020-11-17 16:09:19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有效的,现在也有效。
  • 你这边具体情况能说一下
  • 有效,需要尽快提起诉讼,以免过诉讼时效。
  • 第一这个合同是你和朋友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都签了字的,因此是有效的;第二合同是三年前所签订,最后的还款期限是2017年12月23日,按现行法律规定还未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但是已经临近最后的期限了,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来维权,如果超期是会影响您权利的主张的,如有需要您可联系本律师。
  • 协议有效,但有三年的诉讼时效
  • 你好,可以求助律师介入帮助诉讼维权
  • 原则是有的,有催款吗?涉及金额多少呢
  • 你好,合同有效,3年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你在这期间有无让对方还款呢?
  • 1,合同有效,
    2,还没过诉讼时效。
  • 您好,协议是有效的,中间有催还款吗
  • 您好,如果有双方的签字和日期应该是有效的,如果您中间有找对方要求过还款,则还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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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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