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现将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给出: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由此看出我国《公司法》中对您的问题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但您也可以要求监事对经理的行为给予监督!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