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因工作发生口角,我与对方发生撕打,造成对方轻微伤害派出所按治安条例罚我50元,对方要我陪付其医疗费1098元。车费258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误工费120元。轻微伤法医鉴定费300元。陪护的孩子的误工费及车费1000元,经调解双方未成,对方以到法院起诉。

经济相关
2005-01-19 20:13: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